1、很有想法的一个男生,可惜,姑娘陷在自己的感动里,根本无视男友的需求。她振振有词:我照顾你有错吗?我不爱你的话会粘你吗?那么理直气壮,因为她觉得,她付出了那么多,连自己都被感动了,男友怎么可以不领情呢?她不知道,她站在道德制高点上,用付出来绑架别人的心,是多么地不道德,多么地不理智。
2、她真的为男友做了太多让人感动的事,经期时还帮他洗衣服,跑半个城市为他挑选生日礼物,即使生病也坚持为他煲汤,因为父母的一句不愿意,她和父母决裂……她常常被自己感动,常常在朋友圈里说:我为他做了这么多,他一定不会亏待我。而现实却恰恰相反,男友对她烦不胜烦,他们几乎每天都会吵架,最后男友受不了她,决然地提出了分手。
3、但是,有什么关系呢,她觉得爱情就应该轰轰烈烈,就应该做一些感天动地的事情,只有这样,爱情才会越来越牢固,越来越炽烈。
4、意思就是不要只做你认为对的事情,而是要做别人认可的事。
5、这份感动,源于内心的坚持与热爱,让我更加珍惜每一个瞬间。
6、那天闲来无事,听张信哲的歌,歌名不记得了,只记得中间有一句,大意是:我站在你家楼下等你,天还下着雨,你一定也会不忍心吧。不得不说,我当年喜欢张信哲真是有道理的,这词儿从他嘴里出来,就是让人心痛难忍,让人感动得稀里哗啦,恨不得拥抱他给他安慰。可是,我已经过了当初那个把感动当情的年龄,听着这首歌,我就想起了一位姑娘。
7、这位姑娘为男朋友做了很多感天动地的事。她和男友都是刚毕业不久的职场新人,两个人上班的地方隔了两个小时的车程,姑娘每天五点起床,到菜场买最新鲜的排骨,洗干净放在电炖锅里炖着,然后再去上班。公司午餐时间很充足,她放弃和同事一起进餐的机会,也放弃午睡,而是跑回出租屋,把炖好的排骨汤用保温桶装着,坐两个小时的车,赶到男朋友的公司,和他一起吃午饭。
8、你付出了很多是没错,但那跟我有什么关系?我没有强迫你,我也不需要这种付出,所以再多也没用。
9、作文:被自己感动(一)每个人都在经历着长大,我们从一个懵懂的小孩成为一个充满阳光和朝气的少年,成为一个会以微笑待人的人。
10、这一类人,常常容易被小事小物所感动,被一句话,一件事,一幅画,一首歌,一种味道所感动。更何况当自己做了一些符合自己审美观和价值观的事情之后,自我感动是太正常的事了,这是一种优点。
11、别做只能感动自己的事,只感动自己,心态上更容易失衡,在感情上更容易走极端。要感动自己,总是要付出很多的,既然付出了那么多,必然不可能不想得到回报,如果对方的回报尚可,或是还能满足自己的心理预期,那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。但如果对方始终无动于衷或者没有改变,自己的心态就很容易失衡。
12、在喧嚣的城市中,我静静地感受风吹过脸颊的温柔,仿佛世界只剩下我和这一刻的宁静。抬头望向繁星点点的夜空,我轻轻对自己说:“即使路途遥远,也要勇敢前行,因为每一次的努力都不会被辜负。”
13、世界上最没用的事,就是感动自己
14、有一类人格气质的特点是:善感且富于自我体验。
15、意思是说其实你自己认为你自己做的很多,自己被自己感动到了,但是对他来讲你什么都没做。
16、自我感动不是坏事,看出用在什么事情上
17、姑娘哭得不能自抑,她不明白,她感动天感动地,怎么就感动不了爱人的那颗心。她觉得男友薄情寡义,觉得男友不理解她,觉得这世界充满了险恶,觉得再也不能相信爱情。事实当然不是这样,男友并非薄情寡义,也并非有了新欢忘旧人,一切只是因为,他不喜欢女朋友这么粘人,他想拥有一点独立的空间,他不想被女朋友照顾成废人。
18、意思就是说太自私,多做点大度的事
19、这样的事情不是三天两头做,而是每天如此,并且一坚持就是半年。后来男友公司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,都羡慕男友好福气,羡慕姑娘如此体贴,被她感动的人更是一抓一大把。姑娘觉得还不够,她想要有更多的时间和男友在一起,更全方位的照顾他。于是工作半年后,放弃原来不错的工作,跑到男友工作的地方,找了一个专业不对口的工作,而且没有任何技术含量,也就是说,她为了男友,在职场上放逐了自己。
20、方向错了,一切便都错了。
21、我曾经是一个不爱以微笑示人的人,有时也会因为一些小事和同学、朋友生气。当然,这是我现在回想起来才感到的。每当我发完脾气以后最难受的还是我自己,总是半天也挤不出一个微笑来。那天,我匆匆地跑到同学那里拿急需的书——那是一本脱销了好几天的书,我的同学们也都在寻觅。“我的书呢?”我微笑地说。“嗯......不好意思,书没买到......”她的嘴张着好像还想说些什么,而我一听到书没买到,一下子有种被耍的感觉:“什么?你说好要帮我买到的!现在居然说没买到,那到时候怎么写作业呀!”“那里刚买完,昨天我还看见有几本的,可是......”我不愿意再听下去,“你言而无信。”“我也没办法,我自己也没买到,你真是!我走了。”他显然很生气,转身匆匆地离开了。而我也一肚子的火,只好回家。“孩子......孩子......”身后传来了一阵苍老的声音。我一回头,原来是一个瘦如干柴的老头,看他坐在藤椅上的样子,显然是在这里晒太阳的。“你们的谈话我都听见了。”他一脸的皱纹,但他的微笑让人心暖。“书可以再想办法买,朋友之间的友谊是要呵护的呀,你发火伤到了她,更伤了自己啊。”我本来想反驳,但老人的话句句都是事实。也许是看到了我的沉默,老人依然笑道:呵呵,如果你能像最初一样给她微笑,一切将会不同,我注意到你的微笑很动人啊,孩子!用微笑来对待别人,不仅是别人快乐,也能使自己快乐,何乐而不为呢?”是啊,面对即成的事实,我又何必耿耿于怀,何况事出有因。我的心动摇了,刚才的振振有词,现在反而变成了蛮不讲理。顿时我明白了许多,也长大了许多。从此以后,我发现我周围聚集的朋友越来越多,笑声常常荡漾在我身边。我被自己感动,被自己的善于理解而感动。。。(二)感动是沁人心脾的甘泉,感动是熏人欲醉的暖风,记忆中那些美丽的一瞬,就像一些飘不落的日子,在我脑海里萦绕,在梦里闪现,感动像水一样顺着掌心的纹路滑进心田。被自己感动,是因为自己对理想的追求。我喜欢诗带给我的音韵感,多少次,曾经沉醉其间,又是多少个雨声潇潇的夜晚,捧一卷诗词,吟一渊深情,呷一口清茶。我喜欢把我的灵感和思想大片大片倾诉在一方素纸上,字里行间流露的是永恒的真和不变的爱。也想当一名流浪诗人,漂泊在外,豪放不羁,行走在羽扇纶巾之间,也想学易安凄柔委婉,随手斟满清酒,也能盛满人间离情。我喜欢写诗,无论酷暑严冬,夜晚亦如是。不管别人对我投来怎样不屑的眼光,我都会一直默默的,在诗的海洋里遨游,我从来不后悔,从来不想放弃我从来不曾害怕诗带给我的困难,即使我已血肉模糊,但我还是会拼命挣扎,从的深渊里坚强的回来。我为自己感动……被自己感动,因为自己那颗火热的爱心。黑色的雨,安静地落下,总喜欢撑一把油纸伞,走在郊外,晶莹的雨顺着伞滑落。三月的雨让人有些厌烦,淅淅沥沥下个不停。雨中,一个瘦小的身躯在我眼前闪现,轻轻地,我走进了他的身旁。“呃,小朋友,你没有带伞吗?”我蹲在他跟前问道。“嗯。”他嘟着小嘴,粉红的腮帮带着一脸稚气。我拍拍他的肩膀,说:“现在雨有点大,你要是不回去的话妈妈一定很担心,让姐姐送你回去,好吗?”他对我点了点头,并冲我笑笑。,雨蒙蒙,我以沉浸在爱的氤氲里,火热的爱心在雾气里蒸腾。一把伞,也能帮助一个人找到来时的路,一份情,让一个人的心里倍受温暖。春天已变得明媚,雨季之后定能看到幸福的彩虹。我为自己感动……被自己感动,因为自己勇敢面对困难。静静的夜,月亮在窗外流连,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和心跳。小山似的作业,自己在台灯下默默地做着。作业本上的“拦路虎”,“半路杀出陈咬金”的出现,,让我措手不及,可有让我陷入沉思。没有人知道我进行过多少次的演算,想出了多少种的方法,曾经想过放弃,在书桌上静静地哭一会儿,但我不想就此放弃,我会勇敢地面对它,它不能在我面前蔑笑轻视着我,我会一点一点地攻克它。睡意已很朦胧,不觉已睡着,醒来时,仍继续想,却发现自己泪汗一满杉。记忆匣子里的往事,多么温馨,美丽。回忆的音乐盒在不停地旋转着,播放那一首美妙的歌谣:为自己感动,你就是一道风景……(三)盛夏,骄阳似火,酷暑难熬,树上的叶子被晒蔫了,柏油马路上冒着烟,路上汽车一辆也没有,鸟儿也失去了往日的欢闹,唯独知了在不知疲倦的鸣着,显摆着它独有的本领。走在路上,拖着沉重的脚步,整个人迷迷糊糊的,好像要倒下来,想扶着墙而走,却发现墙面也被晒得滚烫,只得硬撑着往家赶。这时,在为数不多的行人中,有一位老太太,格外显眼,进入了我的视线。她牵着一条狗,是导盲狗,慢慢地,小心的走着。汗珠从她额头上一滴滴滚落,掉在地上发出“兹”的声音,手里攥着一条毛巾,颤抖着擦拭着汗水。拿着绳子的手里握着根棍子,不停地探着路。每一步都走得那么艰难。突然,也许是太热了吧,她的导盲犬挣脱了它的绳套,独自跑向马路对面的一幢矮矮的小房,蹲在门口,用力的喘着气,想必那便是老太太的家了吧。此刻,老太太异常着急,不停地唤着那犬的名字,豆大的汗水不断滴落,她也顾不得擦。从那苍老的脸上看出的只有焦急。但那狗,却无动于衷。不知道心里是怎么想的,我竟然跑上前去,捡起那断在地上的绳子,并尝试着学了两声那导盲犬的叫声,准备带老太太过马路。老太太这才松了口气,脸上露出了笑容,还不忘很心痛地责备了“我”两句。我想着电视里看到的导盲犬的样子,将那绳子尽量绷直,步伐放到最慢,到了有台阶的地方停下来,让老太太下来后再前行。尽自己所能,让老太太认为我就是她的导盲犬。到达马路对面后,将那犬的绳套与绳紧紧系牢后,才放心的离开。望着老太太进屋的背影,心里感觉甜甜的,有酸酸的——如果以我本人的名义为老太太带路,结果便会截然不同……于是,我被自己感动了,不但因为在这样的炎炎夏日助人为乐;更是因为我那一刻的不求名利,不回报的举动,为我的人生画上了精彩的一笔!(四)眼我已度过了十五个春秋,十五年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。十五年中,我曾无数次地被他人的善良所感动,被他人的执着所感动,被他人的真诚所感动……无数次的感动却不如那一次被自己的感动来得刻骨铭心。那天,天蓝得似一汪海水,几朵飘飘悠悠的白云,洋洋洒洒地点缀在天空中,远山含黛,和风送暖,正是逛街的好天气。我们一家人各自打扮完整,相挽上街去了。街沿上的行人摩肩接踵,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,远远望去,像八月彩色的新潮。只是跪在商店门口的两个小孩打破了这欣欣向荣的美景。大的为兄,瘦小的身子穿着宽大的、掉光了扣子的破大衣,下身着一条短短的单裤,脚下趿着一双大概是他父亲的布鞋,有很长一截拖在后跟外头,他的妹妹最多只有七八岁,穿着脏脏的破衣烂衫;她的一双小脚,没有穿袜子,套在一双破鞋里。因为冷,她将整个身体都缩到哥哥的怀中去了。妈妈见我久久不肯离去,便“教育”我说:“这两个小孩有可能是骗子,不要理他们,我们走吧。”说罢,拉着我走进了商场,一天下来,我们已经为新年置办了好几套新衣服了。走出商场大门,发现这两兄妹依旧跪在那里,面前不能盛任何东西的碗里,依旧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硬币,此时的我心情格外沉重。我于是站位了脚,在自已的口袋里翻了个遍,拿着早上买早饭时剩下的两元钱,一路小跑跑了过去,妈妈一把没拉住我,我便将这两元硬币放进了他们那只破旧的大碗里,他们向我面带微笑连连道了几声谢。看到了他们灿烂地笑靥,我觉得自己真的很伟大,我着实被自已的那份善良所感动了。